根据山东大学通知:
一、捐助标准:以自愿捐助为原则,参照山东省“慈心一日捐”的标准,即个人捐赠不低于一天的工资收入。
二、捐助时间:于2017年1月13日(星期五)前。
三、捐助方式:以各工会小组为单位接受捐助,交至院工会女工会委员宋文延老师处。
按照公开透明原则,便于接受广大教职工监督,现将山东大学教职工爱心助学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予以公布(见附件)。
联系人:宋文延老师
电 话:82051
附件1:山东大学半岛(中国)官方有限公司开展2016年度“山东大学教职工爱心助学捐助”活动的通知
附件2:山东大学教职工爱心助学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说明